搞烏龍 多關5年 法官 檢察官 賠強盜90萬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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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n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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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烏龍 多關5年 法官 檢察官 賠強盜90萬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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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烏龍 多關5年 法官 檢察官 賠強盜90萬
2013年01月14日

當年強盜入獄的呂新生(圖),因法官、檢察官疏失,被多關5年多,他獲國賠後,法院首次向失職司法官追償勝訴。廖瑞祥攝
【劉志原╱台北報導】這個烏龍搞真大!新北市男子呂新生持刀搶雜貨店砍傷老闆遭逮,因承辦的高等法院法官林丁寶、高檢署檢察官王秀灑、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家春疏失,害他被多關5年多,國家已先賠償他513萬元冤獄賠償金,這筆錢也不必再如過去由全民埋單,除林丁寶先前以30萬元與新北地院和解,台北地院上周五也判定,王秀灑及王家春均應負責,各賠償國家30萬元,是司法史上政府首次向失職司法官追償冤賠金勝訴案例。

當時承辦的高院法官林丁寶已退休,司法院官員昨表示:「尊重法官判決,若將來判決確定,王秀灑、王家春仍拒絕付賠償金,依法可以採取扣薪等方式追償。」王秀灑的律師高進發說:「會與王研究後再決定是否上訴。」王家春的律師謝瑋玲則說:「不方便回應。」


當年被呂男搶劫的雜貨店現已改開美容院。廖瑞祥攝
竟忘強制上訴程序
這件冤獄主角呂新生現年已60歲,1993年9月14日晚上,他因缺錢持菜刀至新北市重慶路住處附近雜貨店行搶,砍傷老闆李炳南,觸犯當時《懲治盜匪條例》唯一死刑的「強劫殺人罪」,因他只得手5包長壽菸及現金1105元,且被害人未死可減刑,他逃過一死,被板橋地院(現為新北地院)判無期徒刑。
依法判無期或死刑為強制上訴案,不論被告是否上訴或上訴後撤回上訴,都應走到最高法院三審定讞,1994年呂新生上訴到高等法院,決定撤回上訴,承辦法官林丁寶竟忘了這是「強制」上訴案,被告撤回上訴,他仍應續審,當年他直接將案件視為判決確定,交給高檢署檢察官王秀灑、板檢檢察官王家春執行。
1994年呂新生被檢視為無期徒刑確定被告發監執行,他遭羈押、執行13年後,2006年符合假釋資格,他聲請假釋時,獄方才發現全案還沒判決確定,高院發現是一場烏龍後,重新審理此案。

冤獄獲國賠513萬
《懲治盜匪條例》已在2002年廢止,法官只能依《刑法》殺人未遂罪,判他8年徒刑,但呂新生已服刑13年多,被多關5年多共1891天,向板橋地院聲請冤獄賠償513萬元獲准,意外成為年薪百萬受刑人。板橋地院認為,當年承辦法官林丁寶、檢察官王秀灑、王家春有疏失,考量疏失情節,認為3人應共賠償513萬元的3分之1,板院決定向台北地院提告,向3人各求償64萬餘元,林丁寶則以30萬元庭外和解。

2檢辯稱依法執行
王秀灑及王家春均辯稱,「判決是否確定,決定權在法院,當年林丁寶法官既已說全案確定,檢方僅能依法執行,檢方已盡注意義務,並無故意或重大疏失。」北院卻認為,若檢方對案件是否確定有疑議,應函詢法院或退件,2被告明知案件未經最高法院判決,就將被告發監執行,已有疏失。
不過,北院也認為檢察官工作繁雜,案件很多,資源卻不足,且呂新生被多關1891天,除因院檢疏失外,另一原因是《懲治盜匪條例》已廢止,呂新生獲改以刑責5年起跳的殺人未遂罪論罪,不能將513萬元賠償金都算在王秀灑及王家春頭上,因此上周五判2檢應各賠償新北地院30萬元。
當年被搶劫的雜貨店已改成美容院,呂新生昨說:「昨日種種好比昨日死,但都過去了,現在子女都已成年。」他在獄中與元配離婚,出獄後再婚,只想做小生意,對於經歷過的一切,他說:「我的感覺是官官相護。」

「別每次都人民賠」
一名不具名法官昨說:「犯這種錯,的確很不該,有了這判決,相信法官、檢察官日後會更小心謹慎。」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則認為,雖未全額追回,但肯定板院提告及北院的判決。他認為,呂新生「運氣太好」,遇烏龍檢審又遇法律廢止。
從事會計的王小姐則說:「政府總算做對事了,這才是有感,不要每次公務員出包,都要拿人民納稅錢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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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o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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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搞烏龍 多關5年 法官 檢察官 賠強盜90萬 (蘋果日報)

文章 kwojohn »

chienchun 寫:「別每次都人民賠」
一名不具名法官昨說:「犯這種錯,的確很不該,有了這判決,相信法官、檢察官日後會更小心謹慎。」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則認為,雖未全額追回,但肯定板院提告及北院的判決。他認為,呂新生「運氣太好」,遇烏龍檢審又遇法律廢止。
從事會計的王小姐則說:「政府總算做對事了,這才是有感,不要每次公務員出包,都要拿人民納稅錢來賠。」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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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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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搞烏龍 多關5年 法官 檢察官 賠強盜90萬 (蘋果日報)

文章 lupin »

院也認為檢察官工作繁雜,案件很多,資源卻不足


(咦) (咦) (咦) (咦)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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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love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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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搞烏龍 多關5年 法官 檢察官 賠強盜90萬 (蘋果日報)

文章 truelovecoco »

lupin 寫:
院也認為檢察官工作繁雜,案件很多,資源卻不足

(咦) (咦) (咦) (咦)

賭爛啦
檢察官法官幾職等你知道嗎?
薪水退休金高的嚇人
資源不足?
不爽不要幹啊!!! (打小人)
mhc13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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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搞烏龍 多關5年 法官 檢察官 賠強盜90萬 (蘋果日報)

文章 mhc130588 »

考量疏失情節,認為3人應共賠償513萬元的3分之1
為何不是全賠???無故意或重大疏失??? 在醫師身上就找不到重大過失的字眼??
ol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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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搞烏龍 多關5年 法官 檢察官 賠強盜90萬 (蘋果日報)

文章 oldman »

mhc130588 寫:考量疏失情節,認為3人應共賠償513萬元的3分之1
為何不是全賠???無故意或重大疏失??? 在醫師身上就找不到重大過失的字眼??

司法人員失誤有公家幫忙賠

為何醫師治病人,即使有失誤卻要自己賠?

就算是沒失誤,往往還得給"誠意" (打小人)
aur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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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搞烏龍 多關5年 法官 檢察官 賠強盜90萬 (蘋果日報)

文章 auricle »

應該賠3千萬以敬效尤 (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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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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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搞烏龍 多關5年 法官 檢察官 賠強盜90萬 (蘋果日報)

文章 lupin »

屍體總是裝在棺材內,足證「棺」大於「屍」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huangjau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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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搞烏龍 多關5年 法官 檢察官 賠強盜90萬 (蘋果日報)

文章 huangjauwen »

只賠90萬...........真的看不起人權!!!

應該算上 5年的勞動所得 精神賠償 加上人道撫慰金!!!!

這些法官的報應終於要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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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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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搞烏龍 多關5年 法官 檢察官 賠強盜90萬 (蘋果日報)

文章 hjh »

來的很慢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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