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診所醫師聯合執業 依約分配盈餘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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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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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診所醫師聯合執業 依約分配盈餘繳稅

文章 newsh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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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uhj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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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307
註冊時間: 週一 6月 08, 2009 4:47 pm
來自: 天龍國度

Re: 問答/診所醫師聯合執業 依約分配盈餘繳稅

文章 chouhj543 »

newshine 寫:問答/診所醫師聯合執業 依約分配盈餘繳稅

這樣應該可以放心了吧
(眼汪汪) (眼汪汪) (眼汪汪)

(GOODJOB)
我是周公 我愛做夢
有夢最美 希望相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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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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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答/診所醫師聯合執業 依約分配盈餘繳稅

文章 514 »

要注意的是他規定的必要條件,
不然以後衍生的稅務問題還是很多.(政府有實質課稅的尚方寶劍,事後補加罰稅)

只要兩造有簽合夥的約,拆夥後也沒有人有異議,
合約在法律就認定是"真"合夥.
人民失去生命,政府失去民心
antony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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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答/診所醫師聯合執業 依約分配盈餘繳稅

文章 antonylin »

真是大塊人心
ttoo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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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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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答/診所醫師聯合執業 依約分配盈餘繳稅

文章 ttoomm »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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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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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10, 2008 5:50 pm

Re: 問答/診所醫師聯合執業 依約分配盈餘繳稅

文章 smallant »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ygchang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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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0
註冊時間: 週四 6月 30, 2011 10:30 am

Re: 問答/診所醫師聯合執業 依約分配盈餘繳稅

文章 ygchang1965 »

514 寫:要注意的是他規定的必要條件,
不然以後衍生的稅務問題還是很多.(政府有實質課稅的尚方寶劍,事後補加罰稅)

只要兩造有簽合夥的約,拆夥後也沒有人有異議,
合約在法律就認定是"真"合夥.

此合夥契約需要民間公證人公證嗎?
還是只要一般契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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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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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答/診所醫師聯合執業 依約分配盈餘繳稅

文章 514 »

ygchang1965 寫:
514 寫:要注意的是他規定的必要條件,
不然以後衍生的稅務問題還是很多.(政府有實質課稅的尚方寶劍,事後補加罰稅)

只要兩造有簽合夥的約,拆夥後也沒有人有異議,
合約在法律就認定是"真"合夥.

此合夥契約需要民間公證人公證嗎?
還是只要一般契約即可.


只要雙方簽的合約,都是合法的合夥合約.
稅務機關會注意的是資金流向,開門前藥局的情形也一樣,
都要注意資金流向.不是不查,是金額門檻要到一定的數量.
(先抓PR99->98->97......)

錢只要進到銀行體系,等於是攤在稅務機關眼皮下.
所以,014的做法是正確的.
人民失去生命,政府失去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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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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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答/診所醫師聯合執業 依約分配盈餘繳稅

文章 MK »

ygchang1965 寫:
514 寫:要注意的是他規定的必要條件,
不然以後衍生的稅務問題還是很多.(政府有實質課稅的尚方寶劍,事後補加罰稅)

只要兩造有簽合夥的約,拆夥後也沒有人有異議,
合約在法律就認定是"真"合夥.

此合夥契約需要民間公證人公證嗎?
還是只要一般契約即可.

一般即可

但要先送當地的國稅局(or辦事處)備查
jedi_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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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21
註冊時間: 週一 11月 27, 2006 3:41 pm
來自: 賤醫島

Re: 問答/診所醫師聯合執業 依約分配盈餘繳稅

文章 jedi_dr »

good job
kwo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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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329
註冊時間: 週五 4月 30, 2010 1:27 am

Re: 問答/診所醫師聯合執業 依約分配盈餘繳稅

文章 kwojohn »

514 寫:
ygchang1965 寫:
514 寫:要注意的是他規定的必要條件,
不然以後衍生的稅務問題還是很多.(政府有實質課稅的尚方寶劍,事後補加罰稅)

只要兩造有簽合夥的約,拆夥後也沒有人有異議,
合約在法律就認定是"真"合夥.

此合夥契約需要民間公證人公證嗎?
還是只要一般契約即可.


只要雙方簽的合約,都是合法的合夥合約.
稅務機關會注意的是資金流向,開門前藥局的情形也一樣,
都要注意資金流向.不是不查,是金額門檻要到一定的數量.
(先抓PR99->98->97......)

錢只要進到銀行體系,等於是攤在稅務機關眼皮下.
所以,014的做法是正確的.

是指藏家理,還有他娘丟水池嗎...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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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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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034
註冊時間: 週四 11月 23, 2006 11:26 am

Re: 問答/診所醫師聯合執業 依約分配盈餘繳稅

文章 514 »

kwojohn 寫:
514 寫:
ygchang1965 寫:
514 寫:要注意的是他規定的必要條件,
不然以後衍生的稅務問題還是很多.(政府有實質課稅的尚方寶劍,事後補加罰稅)

只要兩造有簽合夥的約,拆夥後也沒有人有異議,
合約在法律就認定是"真"合夥.

此合夥契約需要民間公證人公證嗎?
還是只要一般契約即可.


只要雙方簽的合約,都是合法的合夥合約.
稅務機關會注意的是資金流向,開門前藥局的情形也一樣,
都要注意資金流向.不是不查,是金額門檻要到一定的數量.
(先抓PR99->98->97......)

錢只要進到銀行體系,等於是攤在稅務機關眼皮下.
所以,014的做法是正確的.

是指藏家理,還有他娘丟水池嗎... (咦)


對一半,貪汙或OO的錢,不要進到銀行體系.
錯一半,不應該放自己家裡.

台南市某前市長,卸任後被起訴貪汙,現在官司也還沒了.
據說,他用別人的名義買了一棟房子,房子裡面,甚麼都沒有,
只有一個保險箱,裡面是貪汙的錢.他沒買房買地,也沒存款或匯到國外.
你說他殺人,但是沒找到屍體,兇殺難成立.

等到官司無罪後,解除出境限制,人先出國,家人再把錢匯出去,
永遠不再回來.
人民失去生命,政府失去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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