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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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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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newshine »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自由時報 寫:〔中央社〕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醫療法修正草案,盼醫療責任合理化,但因行政院未提對案,擇期再審。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下午審查「醫療法第82條及第82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邀請衛生署長邱文達、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林錦村及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明濱列席備詢,盼凝聚朝野共識,將「醫療責任合理化」。

邱文達與李明濱接受立委詢問時都表示,醫療行為有高度風險,醫事人員執行救護任務時,須在短時間內做出判斷,但遇醫療糾紛時,民眾多採刑事手段,以確保民事賠償,且近來部分醫糾案民事判決,要求醫院、醫生連帶賠償金額高達新台幣千萬元以上,致醫科學生不選擇高風險的外科、內科、婦產科、兒科、急診醫學科等科別。

李明濱說,若沒有修法將醫療責任合理化,恐怕高風險科別人力不足情況無法改善。

不過,林錦村則以刑法無「重大過失」概念,對朝野立委提案版本,多數以醫事人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排除刑法適用,認為恐怕失去法的平等原則,認為修法用字要再斟酌。

由於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節如堅持要兼顧醫糾事件病患家屬權益,加上衛生署修法版本已送法務部審查中,委員會要求行政院1個月內要送「醫療法第82條條文修正草案」及「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送委員會,擇期再審。

現行醫療法第82條規定:「醫療業務之施行,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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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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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wipten »

擇期 ..........遙遙無期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圖檔
Ethan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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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7月 25, 2012 11:33 am

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EthanKu »

http://ivod.ly.gov.tw/new_vod_3t.jsp?CL ... clip-100k/林世嘉/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林世嘉-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2012-10-25-16-32-院內.wmv&WMVID=826159625&num=5&udlang=ch

法務部的報告提到對1600鄉民做民調,大部分認為醫療法82條和五大皆空沒關系!昏倒~~~~法務部把我們當白痴
huangjau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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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76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31, 2011 9:20 pm
來自: 桃園

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huangjauwen »

塊陶吧.................別再冀望這個社會了.........

不想逃的..........準備好被中山狼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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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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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cwhung »

醫界多數人長期挺綠
結果,提出對醫界友善法案的蔡正元立委,是藍的
堅持反對的陳節如立委,是綠的

民進黨
唉.......



(打小人) (怒火中燒)
後藤新平的名言︰「台灣人民特性︰貪財,怕死,愛面子。」
鬼島醫師的感言︰「健保刁民特性︰貪財,怕死,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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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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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newshine »

了解一下吧
陳節如立委

首席不分區喔
oldman
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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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239
註冊時間: 週四 5月 22, 2008 3:46 pm

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oldman »

cwhung 寫:醫界多數人長期挺綠
結果,提出對醫界友善法案的蔡正元立委,是藍的
堅持反對的陳節如立委,是綠的

民進黨
唉.......



(打小人) (怒火中燒)


就因是藍的提案
綠的當然不會讓他好過
誰管你醫界?又沒幾票 (挖鼻孔)
Boan
R2
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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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Boan »

newshine 寫:了解一下吧
陳節如立委

首席不分區喔


號召大家打電話到民進黨中央抗議!!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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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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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newshine »

huangjauwen 寫:塊陶吧.................別再冀望這個社會了.........

不想逃的..........準備好被中山狼咬吧!!!!


+1

還沒進來的
自己想清楚

不然個人造業個人擔

別怪前輩沒提醒過
(壓力) (omg) (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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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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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hjh »

EthanKu 寫:http://ivod.ly.gov.tw/new_vod_3t.jsp?CLIP_NAME=tw/wmv-clip-100k/林世嘉/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林世嘉-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2012-10-25-16-32-院內.wmv&WMVID=826159625&num=5&udlang=ch

法務部的報告提到對1600鄉民做民調,大部分認為醫療法82條和五大皆空沒關系!昏倒~~~~法務部把我們當白痴

把自己當白吃吧
什麼東西啊?
是五大皆空還是1600鄉民皆空?
不去問五大,反而去做民調?!
1600鄉民是有學過讀心術嗎?怎麼知道五大在想什麼?
笑死人
(omg) (omg) (o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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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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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hitachi »

hjh 寫:
EthanKu 寫:http://ivod.ly.gov.tw/new_vod_3t.jsp?CLIP_NAME=tw/wmv-clip-100k/林世嘉/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林世嘉-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2012-10-25-16-32-院內.wmv&WMVID=826159625&num=5&udlang=ch

法務部的報告提到對1600鄉民做民調,大部分認為醫療法82條和五大皆空沒關系!昏倒~~~~法務部把我們當白痴

把自己當白吃吧
什麼東西啊?
是五大皆空還是1600鄉民皆空?
不去問五大,反而去做民調?!
1600鄉民是有學過讀心術嗎?怎麼知道五大在想什麼?
笑死人
(omg) (omg) (omg)


這叫「強X舒不舒服」
法務部不去問「被強X的人」
反而對「強X犯」做民調,大部分認為「強X很舒服」
得到結論:「既然大家都舒服,那就擇期再審」 (挖鼻孔)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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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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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720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hjh »

oldman 寫:
cwhung 寫:醫界多數人長期挺綠
結果,提出對醫界友善法案的蔡正元立委,是藍的
堅持反對的陳節如立委,是綠的

民進黨
唉.......

(打小人) (怒火中燒)


就因是藍的提案
綠的當然不會讓他好過
誰管你醫界?又沒幾票 (挖鼻孔)

這次應該不至於
那天多位立委就表示了這個議題很難得是不分藍綠都贊同要修的
所以一起罵法務部不該一直擋
詳見 http://ivod.ly.gov.tw/new_vod_3t.jsp?pa ... &udlang=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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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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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720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hjh »

林錦村則以刑法無「重大過失」概念

這種罩門其實很不合理
立委真的應該考慮將醫療法直接比照司法官檢察官一樣
直接業務過失之刑責不罰
不需要卡一個重大過失

原因
1. 醫師只要合格就可以執醫,而不是要求每位醫師都要跟全世界最強的醫師一樣強。醫審會的醫師如果依過高的診治標準甚至用馬後砲看答案的標準來判定被告醫師為疏失,直接造成醫師的寒蟬效應,因為大部份醫師都不是最強的醫師,高風險科別的醫師根本一執醫就已經犯法,因為該醫師的診治能力沒有強到跟醫審會的醫師一樣強。更何況每位醫師醫療經驗不同,程度上也各有專精,你比我會看甲病,我可能比你會看乙病,這是有合理範圍的,沒道理一律用最高標準。
2. 即便醫審會沒有出現上項情形,法官有權不送交醫審會,即便送交,法官也有權不採用醫審會的報告而逕自解讀,這都有判例的。更何況疏失不等於過失,疏失可以作為醫學教育之用,但不表示該醫師沒有盡力醫治、不表示該醫師沒有盡其注意來執行業務。
3. 今天如果法官個個都像包青天一樣,對醫療過失的判定極為準確一致,對醫療常規或醫審報告有相當的理解能力,其實醫療法也不必修了,醫師們也沒有寒蟬效應,醫師被告了也可以據理力爭上法院證明自己的清白而不必怕遇到恐龍法官或天才醫審所以被迫跟病患家屬私下和解。承上兩點,法官的裁量權必須被限縮,因為現階段法官過高的裁量權已經將醫療推向崩壞。所以醫療業務過失之刑責應該不罰,至少直到專業醫療法庭建立為止。
4. 用「重大過失」已經是贈送裁量權給法官了,竟然還遭法務部以刑法架構為由來阻擋!那何必如此呢?司法官檢察官也是業務過失含重大過失的刑責不罰,任何醫師必須要罰的理由都可以套用在法官檢察官身上,如果醫師必須要罰,那當然司法官檢察官也應該要罰,法務部有什麼藉口。
5. 有關民眾觀感的部分,其實不難說明。因為病患家屬心知肚明醫師不是故意的,家屬要的是兩個,一個是真相,一個是賠償,所以病患家屬壓根不希望醫師去坐牢,醫師去坐牢反而不能賺錢付賠償金,醫師是金雞母,殺金雞母是拿不到金雞蛋的。所以刑事不罰哪會有問題?一個好的醫事鑑定再搭配民事賠償,對民眾就綽綽有餘了,根本不需要用刑啊。今天之所以要用刑,是因為民眾要保有對醫師以刑法恐嚇取財的權利,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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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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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687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30, 2006 1:17 pm

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wipten »

cwhung 寫:醫界多數人長期挺綠
結果,提出對醫界友善法案的蔡正元立委,是藍的
堅持反對的陳節如立委,是綠的

民進黨
唉.......



(打小人) (怒火中燒)




醫界開始被當過街老鼠 應該是重綠色執政開始吧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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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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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82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3, 2006 11:46 pm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5號

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壞人卡 »

hjh 寫:
oldman 寫:
cwhung 寫:醫界多數人長期挺綠
結果,提出對醫界友善法案的蔡正元立委,是藍的
堅持反對的陳節如立委,是綠的

民進黨
唉.......

(打小人) (怒火中燒)


就因是藍的提案
綠的當然不會讓他好過
誰管你醫界?又沒幾票 (挖鼻孔)

這次應該不至於
那天多位立委就表示了這個議題很難得是不分藍綠都贊同要修的
所以一起罵法務部不該一直擋
詳見 http://ivod.ly.gov.tw/new_vod_3t.jsp?pa ... &udlang=ch


對了
請問立法院的VOD 如何下載 (咦) (咦)
似乎大多沒有在youtube 上
每週工時42小時 不要不如勞工了 (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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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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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300
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29, 2010 10:43 pm

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k4210 »

看來五大皆空還不夠徹底。
今日天晴,浪高。
皇國興廢,在此一戰,各員一層,奮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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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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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839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7, 2008 1:55 pm
來自: 貓國

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leonhong »

其實,這有啥好奇怪。局勢惡化如斯,可是也還有大廟醫師公開在網路指稱別人轉寄防衛醫療相關文章,讓他們醫學中心急診爆床忙得要死的咧 (挖鼻孔)

苦民所苦,真是好醫師啊!! (GOODJOB) 小的會盡量讓更多的病人都能理解他和該醫學中心的好處滴 (害羞扭扭)

『一樣米養百樣人』,台灣醫師如此不團結不知死活,不被欺負到死才怪。

論壇上的各位兄弟,雖然結果令人失望,但是大家都辛苦了。

非常感謝蔡委員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您辛苦了 (水草舞) (水草舞) (水草舞)

其他的人,俗話說:『人在做,天在瞧』。幸好,小的這十年的確看見不少的壞蛋後來都伏誅了,現在講究現世報啊。

小的的認知是:

打從健保開辦,就再也沒有藍綠政治問題,只有存心賴帳的兩千三百萬病人和幾萬個飽受欺壓無處可逃的醫師而已了!!!

有天沒日頭,跑路吧 (阿飄) (阿飄) (阿飄)
偶素小蝸 請多指教 (跪拜禮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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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gys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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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490
註冊時間: 週一 8月 14, 2006 10:43 am

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mogysux »

newshine 寫:了解一下吧
陳節如立委

首席不分區喔



http://blog.sina.com.tw/blackjack/artic ... yid=612105
「注意你所想的,因為他們會變成嘴裡的話;
注意你所說的,因為他們會變成實際的行動;
注意你的行為,因為他們會形成習慣;
注意你的習慣,因為他們會形成你的人格;
注意你的人格,因為他們會影響你的命運。
我們想的是什麼,就會成為什麼樣的人。」~by 柴契爾夫人
jyuan
CR
CR
文章: 774
註冊時間: 週四 12月 06, 2007 12:09 am

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jyuan »

話說, 警察如果在槍戰中打死了嫌犯, 也是先以殺人罪起訴, 再自己想辦法證明自己無罪嗎?
那些嫌犯應該也都沒有簽同意書要讓警察打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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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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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6303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Re: 醫療責任合理化 立院擇期再審

文章 newshine »

我看台灣的醫師還是先組一個
醫師團結陣線聯盟吧
(眼汪汪) (眼汪汪)

不然只好組成殺客同萌了
(不要啊) (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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