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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次到日本工作超過半年了。
之前在日本工作,是在一家外商公司,週遭都是碧眼金髮的老外,幾乎沒怎麼和日本人接觸。這次再度來日本,情況不同了。這是一家道道地地的日本公司,日本同事「純度」之高,超乎想像。十個同事當中,看英文信不借助google翻譯的,不到兩個;有能力開口說英文的,不到半個;「S、T、V、X」能正確發音的,則是一個也沒有。
會讓我發火的,不是同事們英文不佳,而是日文太好!
話說,幾天前,我們開發了一個系統,交付客戶(位在香港的日商)作測試。當天,客戶就把測試報告交給我們。針對客戶回報的測試結果,我們要研商方法,一一排除問題,附帶解釋溝通。這要是在台灣,打一通電話,或親赴現場,溝通了解一番,在客戶email認可下(留作證據)把問題一一解決。不能溝通的,則另開會議,決定是否要修改系統。一來一往,不會超過一個星期,就該交付另一個新系統版本。換成日本公司,慘了!客戶回報的問題,先按兵不動,信不回、電話不打,如臨大敵地逐項查明原因,還要研商會議計畫、確立會議目標、擬訂會議邀請函、決定參加人員名單、制定時間表。每一項,都是日文!
那天晚上,我從下午六點開始擬會議邀請函,我的主管兩眼盯著我,催我的進度。我小心翼翼擬好了信,發給了主管。主管看了,冷笑兩聲,說:「你要把信分三段,第一段,把這會議的背景說清楚;第二段,寫明會議的預定議程;第三段,告訴客戶我們附加了哪些文件。」
主管對寫信的要求,儘管主觀,但不算過分。我照辦。廿分鐘後,我再把改好的信發給了主管。這回,主管看得面色鐵青,口氣一變,問我:「我跟你說的三段,你怎麼寫成了五段?」
「我...您交代的三段,我都寫進去了,我另外還附帶了招呼語,以及一些說明,比方說,希望能在開會前把參加人數弄清楚之類的。我想,信還沒發出去,還可以和您商量......」我戰戰兢兢地解釋道。
主管正色道:「你想自作主張前,先告訴我!三段要寫成五段,先告訴我!」
我被訓得無話可說,懊惱自己自作聰明,只得照辦。好不容易把信擬好,主管勉強認可了,但仍加了一句:「內容可以了,但還沒到能發出去的程度。我來修改吧!」我一聽,不禁心中暗自叫苦!搞了半天,剛剛折騰了三個小時,純粹只是要訓練我這老外的日文撰寫,最終,還是要老闆親自出馬寫這邀請函!!
往好處想,算是這主管願意栽培後進;往壞處想,這人簡直就是偏執狂了。主管把信擬好,再發給我,要我把附加文件貼上去後,定稿,再讓他過目,然後發出去。我想,這下總該脫離苦海了。貼好了文件,把格式再弄漂亮點,主管寫過的內容,一字不改,然後再發給主管作最終審核。
你道我這苦海脫離了嗎?不,沒脫離,而且好戲來了!
主管收到我的「最終定稿」,臉色由鐵青變成了糞青:「你動了我的格式?」
「我動了...我是看有的段落隔了兩行,有的段落隔了一行,想把格式統一一下,所以......」
主管面帶慍色道:「你再把我原來的信打開來看看!」
我的手,顫顫巍巍地打開了主管的原信,開始端詳。
「看出來了嗎?我信裡隔兩行和隔一行,有什麼不同?」
我仍在端詳。但沒看出所以然。
「對不起,這兩行和一行的區別...真沒看懂。」
「你再看仔細!兩行上下的內容,和一行上下的內容,有什麼不同?」
深夜12點了,只剩我和主管兩人。我在東京,一棟人去樓空的大廈裡,拚命研究這兩行和一行的奧秘。腦子早非處於適合邏輯歸納的狀態,一切只能靠奇蹟。
2分鐘後,奇蹟出現了。「大概...兩行隔開的,代表大段落;一行隔開的,代表小段落...。」我提出我的新解,語氣完全沒自信。
主管總算點頭道:「這就對了!你把我格式弄亂了,要怎麼區別大段落小段落?」
豁然開朗後,我趕忙把兩行的歸兩行、一行的歸一行,重新發給主管,拍板定案後,傳給了客戶,心中祈禱著:「但願客戶能一眼看得懂這兩行與一行的苦心孤詣呀...」。
六個多小時,只為了一封會議邀請信。看倌要是有耐心,這日本公司磨人的事情,多得不勝枚舉,我日後可以一一和各位分享。
日本人在程序,體面上的堅持,由此可想。我從這件小事上,充分理解了當年阪神大震災時,連日本媒體記者都趕到了,偏偏自衛隊遲遲不到的原因。不就是在人命關天的時刻,政府的某個官員,死抱著某個流程、堅持寫某個文件、緊守著分成三段或隔成兩行之類的莫名其妙的「程序正義」嘛!
如果是做一名觀光客,你會喜歡日本;作一名留學生,對日本印象也不會太差;但若是作一名日本上班族,企圖融入日本社會,那就省省吧!身為一個外人,你可以用純欣賞的眼光,喜歡日本的乾淨,有秩序,也可以喜歡日本人的有禮。但這美麗表象的背後,是靠著怎樣的森嚴紀律和一絲不茍,甚至要抹滅掉多少個性乃至人性,才能粉飾出來的?這哪是乳臭未乾的哈日族可以管窺得到的呢?
有看倌問道:「老侯,你也真奇怪。一肚子苦水,幹什麼不回來?」這位看倌有所不知,我這是在累積經歷。連日本的上班族都敢當,你還怕地獄嘛?這可是黃金也買不來的履歷,不出幾年,只要我還沒被操死,就是一條鐵錚錚的好漢,您說,是不是呀?
1.
2006年東京交易所組團來台北考察
中人轉達想與我任職的公司來場非正式的交流
因為時間不易安排
最後決定在南京東路小巨蛋裡的一家”休閒餐廳”碰面
約定時間 人到了
站在店門口”討論協商”了三十分鐘
結論是 “因為是公務員身份 不能進夜店”
於是
在入冬微雨的台北東區
我們(合計8人)各自撐著雨傘站在敦北南京的路邊 “交流”了五分鐘
2
日本某大銀行高階主管來訪
難得的是 六名團員中竟然出現兩名年輕女性員工
向熟識的友人探詢
答: 其功能是翻譯(但我們都用英文交流啊!)
以及 提”見面禮”
3
與日本諸多企業多次交流 洽談合作事項
但幾乎都沒成案
原因是 每次快要定案時 都碰到我方的人事更迭
依照日本方的SOP
主角更動 一切重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