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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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這個問題,在小弟心中醞釀很久了,只是怕說出來見笑,洩漏自己的無知。
不過忍不住,還是寫出來了。請論壇眾多的先進指教。
大家都知道,現在的醫療糾紛,在民事方面,多半是以「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的概念來審理。
控方律師與法官就依他們自己認定,「醫療契約」是「包醫」,一定會醫好,所以現在病人沒醫好是「債務不履行」,判賠。
告知事項不完全,使病人無法自主決定,而產生不良的醫療結果,是「侵權行為」,判賠,甚至有刑事責任。
醫師是百口莫辯。
既然如此,為何不能把醫療契約白紙黑字寫下來,以便醫病雙方有所依循?
買賣1、2千萬的房子都要簽約了,為什麼潛在醫糾要賠3、4千萬的醫療行為不打契約?
事前花幾個小時簽約,把雙方權利義務事項講清楚,總好過事後花10年打官司吧。
把醫療契約明文寫下來,至少有幾個好處:
1.可以花一點時間讓病家了解整個醫療處置的內容、預後、可能的併發症等等,各種你想讓病人知道、病人應該知道的事。(契約內容,可以把一些醫療手術、處置的同意書包含進去)
2.可以仿照一般簽約的過程,病人有一定時間的審閱期,再決定簽約。不要事後再來推說他什麼都不知道。
3.一些重大風險的醫療行為,甚至可以把契約送交法院公證,加強契約效力。
這主要是針對非緊急的住院及手術的病人。這些病人本來就不應該操之過急,慢慢來,才不會出事。
至於急診或須緊急手術的病人,則可另擬定一份「危急病患緊急醫療定型化契約」。
門診病患,也可以有「門診病患簡易醫療契約」。
以上的想法,不知大家認為如何?
不過忍不住,還是寫出來了。請論壇眾多的先進指教。
大家都知道,現在的醫療糾紛,在民事方面,多半是以「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的概念來審理。
控方律師與法官就依他們自己認定,「醫療契約」是「包醫」,一定會醫好,所以現在病人沒醫好是「債務不履行」,判賠。
告知事項不完全,使病人無法自主決定,而產生不良的醫療結果,是「侵權行為」,判賠,甚至有刑事責任。
醫師是百口莫辯。
既然如此,為何不能把醫療契約白紙黑字寫下來,以便醫病雙方有所依循?
買賣1、2千萬的房子都要簽約了,為什麼潛在醫糾要賠3、4千萬的醫療行為不打契約?
事前花幾個小時簽約,把雙方權利義務事項講清楚,總好過事後花10年打官司吧。
把醫療契約明文寫下來,至少有幾個好處:
1.可以花一點時間讓病家了解整個醫療處置的內容、預後、可能的併發症等等,各種你想讓病人知道、病人應該知道的事。(契約內容,可以把一些醫療手術、處置的同意書包含進去)
2.可以仿照一般簽約的過程,病人有一定時間的審閱期,再決定簽約。不要事後再來推說他什麼都不知道。
3.一些重大風險的醫療行為,甚至可以把契約送交法院公證,加強契約效力。
這主要是針對非緊急的住院及手術的病人。這些病人本來就不應該操之過急,慢慢來,才不會出事。
至於急診或須緊急手術的病人,則可另擬定一份「危急病患緊急醫療定型化契約」。
門診病患,也可以有「門診病患簡易醫療契約」。
以上的想法,不知大家認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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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sjs 寫:這個問題,在小弟心中醞釀很久了,只是怕說出來見笑,洩漏自己的無知。
不過忍不住,還是寫出來了。請論壇眾多的先進指教。
大家都知道,現在的醫療糾紛,在民事方面,多半是以「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的概念來審理。
控方律師與法官就依他們自己認定,「醫療契約」是「包醫」,一定會醫好,所以現在病人沒醫好是「債務不履行」,判賠。
告知事項不完全,使病人無法自主決定,而產生不良的醫療結果,是「侵權行為」,判賠,甚至有刑事責任。
醫師是百口莫辯。
既然如此,為何不能把醫療契約白紙黑字寫下來,以便醫病雙方有所依循?
買賣1、2千萬的房子都要簽約了,為什麼潛在醫糾要賠3、4千萬的醫療行為不打契約?
事前花幾個小時簽約,把雙方權利義務事項講清楚,總好過事後花10年打官司吧。
把醫療契約明文寫下來,至少有幾個好處:
1.可以花一點時間讓病家了解整個醫療處置的內容、預後、可能的併發症等等,各種你想讓病人知道、病人應該知道的事。(契約內容,可以把一些醫療手術、處置的同意書包含進去)
2.可以仿照一般簽約的過程,病人有一定時間的審閱期,再決定簽約。不要事後再來推說他什麼都不知道。
3.一些重大風險的醫療行為,甚至可以把契約送交法院公證,加強契約效力。
這主要是針對非緊急的住院及手術的病人。這些病人本來就不應該操之過急,慢慢來,才不會出事。
至於急診或須緊急手術的病人,則可另擬定一份「危急病患緊急醫療定型化契約」。
門診病患,也可以有「門診病患簡易醫療契約」。
以上的想法,不知大家認為如何?
要賠3、4千萬 可是只給3.400(0)
簽契約?那誰來負責解說三個小時?
悲劇的根源 在於台灣醫師願意用3.400原來修一個3000萬的乾隆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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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這個邏輯上對
可是現在都在衝業績
解釋的越多 病人認為你越不行
簽的單子越多 病人就變少
解釋時間越長 門診量越低
我們不是美國
舉個例子 以打止痛針為例
鄉下地方 病人進來就為打針的clinic多的是
這是非必要 有risk 需解說 有替代方案
的治療方式 是不是該sign同意書
我就曾這樣做...但是浪費口舌
浪費時間 不想這樣做就乾脆不打
希望有朝一日 環境會變好
現在只能明哲保身
可是現在都在衝業績
解釋的越多 病人認為你越不行
簽的單子越多 病人就變少
解釋時間越長 門診量越低
我們不是美國
舉個例子 以打止痛針為例
鄉下地方 病人進來就為打針的clinic多的是
這是非必要 有risk 需解說 有替代方案
的治療方式 是不是該sign同意書
我就曾這樣做...但是浪費口舌
浪費時間 不想這樣做就乾脆不打
希望有朝一日 環境會變好
現在只能明哲保身
人生哪有辦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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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我知道大家會提出的,實務上無法簽訂醫療契約的理由,不外乎
1.太花時間
2.講太多怕嚇跑病人
可是正如我在上文提到的,事前講清楚,可以免去事後的長期煎熬。
誰來解說?當然要主治醫師自己跟病家解說。不要吝嗇於這些時間,想想未來可能少賠幾千萬。
也不要怕嚇跑病人。奧客病人,嚇跑一個是一個,醫師自保最重要,不要貪小失大。
這個歹年冬,醫師不要再光想著賺大錢了,一不小心就會傾家蕩產。
至於image大提到的,醫療收入跟賠償比例懸殊的問題,其實也可以在醫療契約中載明賠償額度,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主題我想另發一篇來寫出我的想法。
1.太花時間
2.講太多怕嚇跑病人
可是正如我在上文提到的,事前講清楚,可以免去事後的長期煎熬。
誰來解說?當然要主治醫師自己跟病家解說。不要吝嗇於這些時間,想想未來可能少賠幾千萬。
也不要怕嚇跑病人。奧客病人,嚇跑一個是一個,醫師自保最重要,不要貪小失大。
這個歹年冬,醫師不要再光想著賺大錢了,一不小心就會傾家蕩產。
至於image大提到的,醫療收入跟賠償比例懸殊的問題,其實也可以在醫療契約中載明賠償額度,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主題我想另發一篇來寫出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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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樓上大大說錯了
依照法界的思維
病患自掛號起已成立醫療契約
目前最有疏漏的地方是
未盡告知說明義務而成立不完全給付
進而需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依照法界的思維
病患自掛號起已成立醫療契約
目前最有疏漏的地方是
未盡告知說明義務而成立不完全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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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sjs 寫:我知道大家會提出的,實務上無法簽訂醫療契約的理由,不外乎
1.太花時間
2.講太多怕嚇跑病人
可是正如我在上文提到的,事前講清楚,可以免去事後的長期煎熬。
誰來解說?當然要主治醫師自己跟病家解說。不要吝嗇於這些時間,想想未來可能少賠幾千萬。
也不要怕嚇跑病人。奧客病人,嚇跑一個是一個,醫師自保最重要,不要貪小失大。
這個歹年冬,醫師不要再光想著賺大錢了,一不小心就會傾家蕩產。
至於image大提到的,醫療收入跟賠償比例懸殊的問題,其實也可以在醫療契約中載明賠償額度,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主題我想另發一篇來寫出我的想法。
3.400的合理賠償上限是3.4萬
我懷疑會有人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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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gary 寫:樓上大大說錯了
依照法界的思維
病患自掛號起已成立醫療契約
目前最有疏漏的地方是
未盡告知說明義務而成立不完全給付
進而需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正因如此,才更要白紙黑字寫下來啊!
法院就是認定有契約,而你又拿不出白紙黑字,所以內容就隨他胡謅了。
法院有說不能簽訂正式的文書契約嗎?簽契約有違反公序良俗嗎?
以往都沒有簽約的習慣,現在不能改嗎?
以前做生意講誠信,一句話就夠了,也不必簽約啊。
但是人心不古,現在誰談生意不簽約的?
醫界的做法也應該要與時俱進才是啊。
- Thanat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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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sjs 寫:gary 寫:樓上大大說錯了
正因如此,才更要白紙黑字寫下來啊!
法院就是認定有契約,而你又拿不出白紙黑字,所以內容就隨他胡謅了。
法院有說不能簽訂正式的文書契約嗎?簽契約有違反公序良俗嗎?
以往都沒有簽約的習慣,現在不能改嗎?
以前做生意講誠信,一句話就夠了,也不必簽約啊。
但是人心不古,現在誰談生意不簽約的?
醫界的做法也應該要與時俱進才是啊。
有點難
現在醫療是自由經濟體系
人生哪有辦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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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image 寫:sjs 寫:我知道大家會提出的,實務上無法簽訂醫療契約的理由,不外乎
1.太花時間
2.講太多怕嚇跑病人
可是正如我在上文提到的,事前講清楚,可以免去事後的長期煎熬。
誰來解說?當然要主治醫師自己跟病家解說。不要吝嗇於這些時間,想想未來可能少賠幾千萬。
也不要怕嚇跑病人。奧客病人,嚇跑一個是一個,醫師自保最重要,不要貪小失大。
這個歹年冬,醫師不要再光想著賺大錢了,一不小心就會傾家蕩產。
至於image大提到的,醫療收入跟賠償比例懸殊的問題,其實也可以在醫療契約中載明賠償額度,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主題我想另發一篇來寫出我的想法。
3.400的合理賠償上限是3.4萬
我懷疑會有人簽嗎??
不簽?很簡單啊,另請高明。
也許別家醫院訂的賠償上限可以1萬倍或更高,想領多一點的,請便啊。
契約自由,醫療院所之間可以自由競爭啊。
-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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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sjs 寫:gary 寫:樓上大大說錯了
依照法界的思維
病患自掛號起已成立醫療契約
目前最有疏漏的地方是
未盡告知說明義務而成立不完全給付
進而需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正因如此,才更要白紙黑字寫下來啊!
法院就是認定有契約,而你又拿不出白紙黑字,所以內容就隨他胡謅了。
法院有說不能簽訂正式的文書契約嗎?簽契約有違反公序良俗嗎?
以往都沒有簽約的習慣,現在不能改嗎?
以前做生意講誠信,一句話就夠了,也不必簽約啊。
但是人心不古,現在誰談生意不簽約的?
醫界的做法也應該要與時俱進才是啊。
之前在論壇看過有前輩說美國牙醫做任何處置,先給你一本厚厚如教科書的說明書,
請你回去仔細看,慢慢看,不懂的地方回來問,有專人幫你解答.看一個星期,一個月,一年也沒關係.
全部清楚無誤後,請在最後簽上大名與日期.
這樣子,牙醫師才有膽幫你治療.
人民失去生命,政府失去民心
- 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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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臉書上看到的,參考一下
" Informed Consent" 被無限上綱的可怕
最近的幾件新聞, 及因為醫院評鑑多出來的各種同意書. 真的對台灣的醫療心灰意冷. 各位前輩, 各位後輩. 不是你我厲害, 只是還未遇到而已.
出了事同意書根本是個屁 !
用了幾十年的手術同意書, 可有減少更告的可能.
1. 插管同意書 ? 插管前告知不插管會死, 但你都會告訴病患可能會氣胸,呼吸器相關的肺炎, 困難插管...?
2. 局部麻醉同意書? 你有告知可能過敏, 但你都會告知有全身麻醉可選擇, 有過敏性休克.....?
3. 小孩使用ketamine同意書? 你有告知可能副作用, 但你都會告知有開刀房縫合可選擇, 有可能laryngospasm死掉......?
4. on NG不用同意書? 你可有告知, 可能放置過程中不小心放到氣管, 結果也laryngospasm, 最後你又不會這個困難插管. 病人也死掉?
5. on foley不用同意書? 你可有告知, 可能放置困難, on出false lumen, 最後病人因這個傷口敗血症死掉?
6. 現在內科的任何procedure, 如果遇到complication, 要馬上開刀, 但開刀房又滿房, 病人要等個30分鐘, 沒告知病人, 你也會被起訴. 所以, 你有因幫病人, 做胃鏡, 大腸鏡等, 注意這件事嗎?
不是你我厲害, 只是還未遇到而已.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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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sjs 寫:image 寫:sjs 寫:我知道大家會提出的,實務上無法簽訂醫療契約的理由,不外乎
1.太花時間
2.講太多怕嚇跑病人
可是正如我在上文提到的,事前講清楚,可以免去事後的長期煎熬。
誰來解說?當然要主治醫師自己跟病家解說。不要吝嗇於這些時間,想想未來可能少賠幾千萬。
也不要怕嚇跑病人。奧客病人,嚇跑一個是一個,醫師自保最重要,不要貪小失大。
這個歹年冬,醫師不要再光想著賺大錢了,一不小心就會傾家蕩產。
至於image大提到的,醫療收入跟賠償比例懸殊的問題,其實也可以在醫療契約中載明賠償額度,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主題我想另發一篇來寫出我的想法。
3.400的合理賠償上限是3.4萬
我懷疑會有人簽嗎??
不簽?很簡單啊,另請高明。
也許別家醫院訂的賠償上限可以1萬倍或更高,想領多一點的,請便啊。
契約自由,醫療院所之間可以自由競爭啊。
規定病患要放棄某某金額之上的求償權利才開刀 應該會被衛生署糾正甚至撤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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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lupin 寫:臉書上看到的,參考一下" Informed Consent" 被無限上綱的可怕
最近的幾件新聞, 及因為醫院評鑑多出來的各種同意書. 真的對台灣的醫療心灰意冷. 各位前輩, 各位後輩. 不是你我厲害, 只是還未遇到而已.
出了事同意書根本是個屁 !
用了幾十年的手術同意書, 可有減少更告的可能.
1. 插管同意書 ? 插管前告知不插管會死, 但你都會告訴病患可能會氣胸,呼吸器相關的肺炎, 困難插管...?
2. 局部麻醉同意書? 你有告知可能過敏, 但你都會告知有全身麻醉可選擇, 有過敏性休克.....?
3. 小孩使用ketamine同意書? 你有告知可能副作用, 但你都會告知有開刀房縫合可選擇, 有可能laryngospasm死掉......?
4. on NG不用同意書? 你可有告知, 可能放置過程中不小心放到氣管, 結果也laryngospasm, 最後你又不會這個困難插管. 病人也死掉?
5. on foley不用同意書? 你可有告知, 可能放置困難, on出false lumen, 最後病人因這個傷口敗血症死掉?
6. 現在內科的任何procedure, 如果遇到complication, 要馬上開刀, 但開刀房又滿房, 病人要等個30分鐘, 沒告知病人, 你也會被起訴. 所以, 你有因幫病人, 做胃鏡, 大腸鏡等, 注意這件事嗎?
不是你我厲害, 只是還未遇到而已.
不是不告,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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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我寫出「醫療契約」這個議題,是想點出一些大家習以為常的盲點。
我覺得「醫療契約不明確」,就是其中一個很大的盲點。
是不是因為這些盲點,讓大家行醫的路上這麼危險,這麼辛苦。
醫界的人大家都很聰明,都很會算計。
「醫療契約這種東西,從來沒有人做,我若先做了,嚇跑病人,掉了業績,豈不是吃虧了?」
大家都這麼想的話,那麼就一起繼續被奧客病人和司法界欺負吧。
大家都聽過童話故事「國王的新衣」,
所有的聰明人都說國王穿著漂亮的衣服,
只有天真的小孩,說出國王沒穿衣服的事實。
醫療契約就像國王的新衣,
聰明的法官跟控方律師都看得到,
是彩色的、漂亮的、還是破爛的,都由他們說了算,
醫界的大爺們就像國王,還沾沾自喜,認為自己穿了漂亮衣服。
我說這位國王,奇怪ㄟ,你,
老實地拿件衣服穿上,免得被指指點點的,有那麼難嗎?
我覺得「醫療契約不明確」,就是其中一個很大的盲點。
是不是因為這些盲點,讓大家行醫的路上這麼危險,這麼辛苦。
醫界的人大家都很聰明,都很會算計。
「醫療契約這種東西,從來沒有人做,我若先做了,嚇跑病人,掉了業績,豈不是吃虧了?」
大家都這麼想的話,那麼就一起繼續被奧客病人和司法界欺負吧。
大家都聽過童話故事「國王的新衣」,
所有的聰明人都說國王穿著漂亮的衣服,
只有天真的小孩,說出國王沒穿衣服的事實。
醫療契約就像國王的新衣,
聰明的法官跟控方律師都看得到,
是彩色的、漂亮的、還是破爛的,都由他們說了算,
醫界的大爺們就像國王,還沾沾自喜,認為自己穿了漂亮衣服。
我說這位國王,奇怪ㄟ,你,
老實地拿件衣服穿上,免得被指指點點的,有那麼難嗎?
- chi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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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6, 2008 5: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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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開版大大,你先實行看看如何
或者你有辦法讓立法院立法?衛生署下令?
急救時,有這個美國時間?
先從醫美做起,你覺得如何?
如果我沒記錯,口頭約定也是合法的契約行為。
或者你有辦法讓立法院立法?衛生署下令?
急救時,有這個美國時間?
先從醫美做起,你覺得如何?
如果我沒記錯,口頭約定也是合法的契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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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chichang 寫:開版大大,你先實行看看如何
或者你有辦法讓立法院立法?衛生署下令?
抱歉,我不是醫院主管。若是,我還真的想做做看。
另外,你對立法院跟衛生署還有期待嗎?
醫界不想自救,要等他們來救?被他們賣了還得幫他們數錢呢。
chichang 寫:急救時,有這個美國時間?
大大,第一篇麻煩你看仔細,我已經寫了
sjs 寫:這主要是針對非緊急的住院及手術的病人。這些病人本來就不應該操之過急,慢慢來,才不會出事。
至於急診或須緊急手術的病人,則可另擬定一份「危急病患緊急醫療定型化契約」。
門診病患,也可以有「門診病患簡易醫療契約」。
chichang 寫:先從醫美做起,你覺得如何?
如果我沒記錯,口頭約定也是合法的契約行為。
從醫美做起,很好啊。從任何醫療行為做起,都很好啊。
口頭約定?口說無憑啊!白紙黑字寫下來,明確化,不好嗎?
- chichang
- V3
- 文章: 3044
-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6, 2008 5:32 pm
- 來自: pluto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sjs 寫:這主要是針對非緊急的住院及手術的病人。這些病人本來就不應該操之過急,慢慢來,才不會出事。
至於急診或須緊急手術的病人,則可另擬定一份「危急病患緊急醫療定型化契約」。
門診病患,也可以有「門診病患簡易醫療契約」。
定型化契約,不是你丟給他簽名就算數。不簽契約,急診不接客?
我不是法律專家,但是定型化契約的優缺點,以及適用性。
建議應請教法律專家的看法。或者是消基會的看法
----- 給貓掛鈴鐺的不應該是老鼠,而是養貓的人
╱/(◕‿‿◕)\╲<成為魔法少女 就可以完成任何願望喔! (翻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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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356
- 註冊時間: 週四 5月 03, 2012 2:55 pm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關於「醫療契約明確化」,只是我的初步構想,
第一篇文章裡的敘述只是大略概念,並不嚴謹。
既然「醫療刑責明確化」推動阻礙重重,
而醫療契約的訂定權操之在我,
「醫療契約明確化」也許可成為另一種醫師/醫院的自保之道。
我比較想聽聽對法律學有專精的專家意見,
施大、KATHY大,還有...?抱歉,我不知還有誰。
反正是法律方面的意見,都歡迎指教。
此構想可行不可行?
還有hitachi大,您的構思論述都相當有條理,
「愚公移山」系列的文章也是深入我心。
醫療契約明確化也許可作為「冷涼卡好」的一環。
您覺得可行嗎?
至於其他的醫療行業經營家、醫學倫理教育家、醫師賺錢養家...
你們對本文枝微末節的挑剔,
恕小弟沒有心力再一一回覆了。
第一篇文章裡的敘述只是大略概念,並不嚴謹。
既然「醫療刑責明確化」推動阻礙重重,
而醫療契約的訂定權操之在我,
「醫療契約明確化」也許可成為另一種醫師/醫院的自保之道。
我比較想聽聽對法律學有專精的專家意見,
施大、KATHY大,還有...?抱歉,我不知還有誰。
反正是法律方面的意見,都歡迎指教。
此構想可行不可行?
還有hitachi大,您的構思論述都相當有條理,
「愚公移山」系列的文章也是深入我心。
醫療契約明確化也許可作為「冷涼卡好」的一環。
您覺得可行嗎?
至於其他的醫療行業經營家、醫學倫理教育家、醫師賺錢養家...
你們對本文枝微末節的挑剔,
恕小弟沒有心力再一一回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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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73
- 註冊時間: 週三 9月 30, 2009 12:15 pm
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S大
您別氣餒
多發生幾次法官告醫師的事件之後
所有的外科醫師都會慎重考慮您的提議的
您別氣餒
多發生幾次法官告醫師的事件之後
所有的外科醫師都會慎重考慮您的提議的
- 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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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sjs 寫:關於「醫療契約明確化」,只是我的初步構想,
第一篇文章裡的敘述只是大略概念,並不嚴謹。
既然「醫療刑責明確化」推動阻礙重重,
而醫療契約的訂定權操之在我,
「醫療契約明確化」也許可成為另一種醫師/醫院的自保之道。
我比較想聽聽對法律學有專精的專家意見,
施大、KATHY大,還有...?抱歉,我不知還有誰。
反正是法律方面的意見,都歡迎指教。
此構想可行不可行?
還有hitachi大,您的構思論述都相當有條理,
「愚公移山」系列的文章也是深入我心。
醫療契約明確化也許可作為「冷涼卡好」的一環。
您覺得可行嗎?
至於其他的醫療行業經營家、醫學倫理教育家、醫師賺錢養家...
你們對本文枝微末節的挑剔,
恕小弟沒有心力再一一回覆了。
加油!
社會運動的重點在耐力,沒耐力的話,政府「忍兩天就過去了」
而耐力的來源是「冷靜和理智」,最好沒什麼情緒
還要有規律的生活和運動健身
健保局是「領你們的納稅錢,來搞你們的」,每天上班涼涼就在想點子搞醫師
而醫師要推動論壇,則是在「百忙之中,偷空發表整理看法」
所以健保局「以逸待勞」,醫護同仁們本來就比較挫折的
我的文章其實不完全是我的創作
內容很多都是「論壇網友共同集思的結晶」
我只是「整理在一起」而已
這是個「救台灣」的戰爭
我個人是認為「只有砍掉重練一途」
體制內的改革只是「讓健保彊屍化」而已
一起加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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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推
目前我只能做到
不放心讓他回家的多講幾句順便病歷記錄
目前我只能做到
不放心讓他回家的多講幾句順便病歷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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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只要喊出「醫德」兩字
就可以包山包海包醫
既得利益者哪裡可能同意「醫療契約」自縛手腳?
就可以包山包海包醫
既得利益者哪裡可能同意「醫療契約」自縛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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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給付只有美國幾十分之一的重症 問題應該不是按醫師意願寫的「醫療契約」能解決的(那就太簡單了)
何況醫師有沒有權利要病人簽放棄術後一些權利的「醫療契約」?簽了有效力嗎?(連車禍當場簽好和解書了 回去還是可以反悔的)
不爽直接不要做可能比較有用
何況醫師有沒有權利要病人簽放棄術後一些權利的「醫療契約」?簽了有效力嗎?(連車禍當場簽好和解書了 回去還是可以反悔的)
不爽直接不要做可能比較有用
- chi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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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514 寫:偶想這種醫療契約不久的將來應該會出現,
醫師寧可事前多花時間訂契約,也不願事後跑法院.
我從以前報章雜誌得到的教訓是
這種契約即使簽了,有人提告,照樣要跑法院。還不能請人代理。
╱/(◕‿‿◕)\╲<成為魔法少女 就可以完成任何願望喔! (翻桌)
- jesuischin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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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我覺得這樣很好
白紙黑字給病人
自己去看去研究
要做就簽名
不做拉倒
雖然簽了還是有可能被告
不過有簽總比沒簽好
白紙黑字給病人
自己去看去研究
要做就簽名
不做拉倒
雖然簽了還是有可能被告
不過有簽總比沒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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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hitachi 寫:我個人是認為「只有砍掉重練一途」
體制內的改革只是「讓健保彊屍化」而已
現在醫療的困境,在
1.衛生署把醫療費定得很低,再加上健保打折給付及無理核刪
2.醫師被排除在勞基法保障之外,讓醫院經營者能盡情壓榨醫療勞工
3.醫療糾紛日多,動輒提告,以刑逼民,再加恐龍司法官助陣
每個問題,都會造成五大科出走,醫療崩潰,但又各自不同,需要分別解決。
這些問題裡面,最可能先被解決的,也許是「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
醫師若納入勞基法,健保也許就跟著倒了。
若健保倒了,也不表示醫療費用就會變得合理了。因為醫療費用定價權還是握在衛生署手裡,要調高仍是困難,只是少了健保打折核刪而已。
若健保倒了,變成自費時代,告官的風氣恐怕只會更盛。所以醫師自保之道反而更加重要。(把醫療契約明確化,就是一種自保之道。)
大家一起努力活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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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契約之成立不限於書面
現今醫療糾紛爭點很多在於告知後同意(尤其是外科或是侵入性處置的併發症與風險)
受術者明明簽了手術同意書 術後又翻臉不認
所以
手術同意書要詳列即使只有個案報告的死亡可能與,術前要求受術者與家屬看幾個小時的錄影帶
所有紀錄要有受術者簽名,表示對手術所有疑慮都已獲得回答
非緊急手術要給予一定時間的考慮期
最重點是風險與併發症取文獻最大值(最好病患看到直接不要開)
現今醫療糾紛爭點很多在於告知後同意(尤其是外科或是侵入性處置的併發症與風險)
受術者明明簽了手術同意書 術後又翻臉不認
所以
手術同意書要詳列即使只有個案報告的死亡可能與,術前要求受術者與家屬看幾個小時的錄影帶
所有紀錄要有受術者簽名,表示對手術所有疑慮都已獲得回答
非緊急手術要給予一定時間的考慮期
最重點是風險與併發症取文獻最大值(最好病患看到直接不要開)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chi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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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g96510083 寫:契約之成立不限於書面
現今醫療糾紛爭點很多在於告知後同意(尤其是外科或是侵入性處置的併發症與風險)
受術者明明簽了手術同意書 術後又翻臉不認
所以
手術同意書要詳列即使只有個案報告的死亡可能與,術前要求受術者與家屬看幾個小時的錄影帶
所有紀錄要有受術者簽名,表示對手術所有疑慮都已獲得回答
非緊急手術要給予一定時間的考慮期
最重點是風險與併發症取文獻最大值(最好病患看到直接不要開)
推一個,頂一下
╱/(◕‿‿◕)\╲<成為魔法少女 就可以完成任何願望喔! (翻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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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契約」?有,在哪?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來?
chichang 寫:g96510083 寫:契約之成立不限於書面
現今醫療糾紛爭點很多在於告知後同意(尤其是外科或是侵入性處置的併發症與風險)
受術者明明簽了手術同意書 術後又翻臉不認
所以
手術同意書要詳列即使只有個案報告的死亡可能與,術前要求受術者與家屬看幾個小時的錄影帶
所有紀錄要有受術者簽名,表示對手術所有疑慮都已獲得回答
非緊急手術要給予一定時間的考慮期
最重點是風險與併發症取文獻最大值(最好病患看到直接不要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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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好 各大醫院應該一起拍攝 每個醫院分一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