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寫: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電價調漲」。報告指出,經濟部已指示台電研擬提高民眾使用「時間電價」制度的意願。
台電公司主管昨晚說,未來不排除放寬或取消「時間電價」的基本電費,最快今年底或明年初與「智慧電表」一同實施,增加申請誘因。
施顏祥在書面報告指出,將研議增訂住宅用電有意願轉換使用的時間電價制度,依尖峰、離峰時段收費。
有關「時間電價」,台電公司主管昨天指出,目前全台大部分用戶使用的是「非時間電價」,並無尖峰、離峰用電費率差別,任何時間的用電價格一致,按使用度數累進計費,度數愈高、費率愈高。不過,如果用戶選擇採用「時間電價」計費,每月支付一定額度「基本電費」,就可按尖峰、離峰不同的時段,適用不同的電價。換句話說,如果家裡用電集中在晚上或清晨等離峰時段,而且家裡人口數多、用電量大,也許採用「時間電價」較省電費。
台電業務處舉例,一般來說,家庭每兩個月用電度數超過二千八百度,採用時間電價才划算;若在二千八百度以下,每度電價反而比非時間電價多三元以上。此外,用戶還須評估住家「離峰用電量」(離峰時段為晚上十點半到上午七點半),以及家用的瞬間最大電容量為多少等等。
台電提醒,時間電價的計價方式複雜,用戶若有需求,可列出家中使用電器規格、使用時間到台電各營業處諮詢,評估是否適合申請;一旦申請後,一年內都不得改回非時間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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