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在網路上應徵司機,昨天接到自稱公司經理的人通知已錄取,但要求吳男繳交金融卡、存摺影本等,吳男起疑報案。
警方昨晚9時許,埋伏在板橋新埔站逮捕現身收件的陳姓男子(19歲),赫然發現陳男竟是台北大學法律系一年級的學生,才當7天車手,已收取15名被害人資料,獲報酬高達1萬5000元。
警方調查,陳男就讀法律系,還在自己的工作筆記簿註記「法官非神、卻行神能行之事」,卻為詐騙集團的車手,騙取被害人的金融卡、帳戶資料等。他指稱,為賺取生活費而應徵車手,原先擔心賺錢太容易有問題,但也因太好賺才再做下去;被逮時,他感到相當懊悔。
法官非神、卻行神能行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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