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回覆文章
oldlarge
V1
V1
文章: 1327
註冊時間: 週六 11月 17, 2007 11:02 pm
來自: 台北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oldlarge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7000273.shtml

【聯合晚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12.04.01 03:05 pm

李明鍾醫師被台中高分院法官認定有醫療疏失判處鉅額賠償,引起醫界反彈,甚到批評判決的法官為「恐龍法官」。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吳火川表示,本案醫師的醫療行為,經鑑定報告指出未裝置顱內壓監測器、或未再安排電腦斷層掃描檢查等,造成患者無法挽回的損傷,醫師確有醫療不足之處,與病人因車禍所造成腦部傷害後遺症,具有因果關係,判決並無不當。

吳火川說,被害人陳仁傑因車禍撞擊,與醫師李明鍾、呂志明、李傳輝的過失醫療行為,均為造成陳仁傑目前嚴重腦部損害的共同原因,當然應該就陳仁傑所受全部損害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雖被上訴人一再辯以醫審會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鑑定報告均有瑕疵,而不足採,請求再送其他單位鑑定或請專家到庭說明,但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組織相當嚴謹,其中醫事鑑定小組成員亦多為醫療專家,具備醫療專業知識,並經多數決而出具鑑定報告。因此,醫審會對於相關醫療行為是否符合醫療常規所做的評價及判斷,應具有相當之可信性。
阿寬
CR
CR
文章: 543
註冊時間: 週四 5月 19, 2011 6:51 a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阿寬 »

神外大老果然比較有力, 當年台大何維莊的4300萬判決就沒看到法院庭長出面解釋
頭像
truelovecoco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3814
註冊時間: 週六 6月 24, 2006 1:03 p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truelovecoco »

鑑定報告指出.... (打小人)
最後由 truelovecoco 於 週一 4月 02, 2012 10:06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43450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image »

造成這樣的"果"有很多"因" 以車禍而言 沒有撞到不就沒有這一連串的果?車禍重傷才是最大最原始的"因"!

重傷本身就造成死亡率百分之八十五的狀況了(有數據可查) 醫師則沒有把那百分之十五的命完美的保住
法官不能把最後一個 其實放在天秤上影響相對小(十五VS八十五)的"因" 只因他比較後面 醫師又看來比較肥 就要他包了包括前面一堆犯錯的人的責任!

醫師就像林書豪在球隊大幅落後20分的第四節上場救援 按NBA過去統計 就算新上場的表現正常也只有百分之十五的獲勝機率 結果不幸林書豪第四節表現又不如預期 失誤過多 最後就"真的"敗陣了~~於是~~林書豪就必須負起這場輸球"百分百"的責任嗎?
有點數學機率期望值概念的人都知道 這有多莫名其妙!! (打小人)

(不過想想當年念社會組那些人的數學 好像也不意外了....)
billwin.tw
CR
CR
文章: 511
註冊時間: 週四 8月 21, 2008 3:44 pm
來自: 台中市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billwin.tw »

請不要再說是醫審會的問題了

這是法界轉移焦點(攏狗相咬)的手法


請看這裡: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6998694.shtml

醫改會研究發展組長朱顯光 寫:
醫改會研究發展組長朱顯光表示,法院接到這類醫療糾紛後,通常會請衛生署醫審會提出鑑定報告,醫審會再請不同醫師針對特定個案進行鑑定,且不公布醫師的名字,公正性不容置疑。

然而,受理這些案件的法官,未必具有醫療專業背景,因此可能在家屬的主動陳述下,或是法官自己見解下,請求醫審會針對A事項進行鑑定。但醫療糾紛中的A事項,可能並非關鍵,B、C事項才是,但醫審會採「不問不答」模式,法官指明A事項就只針對A事項進行鑑定,因而容易出現專業判斷上的偏差。



至於審判長邱森樟是不是恐龍法官 ?

有人並不這麼認為。
最後由 billwin.tw 於 週一 4月 02, 2012 6:30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汝等廣植德本。勿犯道禁。忍辱精進。慈心專一。齋戒清淨。一日一夜。勝在無量壽國為善百歲。所以者何。彼佛國土。皆積德眾善。無毫髮之惡。於此修善。十日十夜。勝於他方諸佛國中。為善千歲。所以者何。他方佛國。福德自然。無造惡之地。唯此世間。善少惡多。飲苦食毒。未嘗寧息。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如貧得寶第三十七)
歐伊斯特拉夫
V3
V3
文章: 3969
註冊時間: 週一 1月 04, 2010 11:19 a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歐伊斯特拉夫 »

Maybe the result makes no or slightly difference if every procedure

was perfect ???

Forced or obligated insurance endowed the mass in advance may

alleviate the tragedy to least impact.

The judge is exonerated of guilt with wrong verdict.(They are not

God eventually, so are the doctors.)

Why devoted neurosurgons received harsh penalty with trivial

omission of procedure ??? (壓力)
頭像
lupin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1306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lupin »

這個案件,不要再說什麼醫審會,連拾荒阿婆都知道醫師是救人的不是殺人的。
選擇性引用,報復性理盲,懲罰性賠償,是自大超越理性的結果。
在台灣當醫生如果活的夠久,總有一天從救人變成殺人,念法律才能保護自己。
醫學系大一先全部念一年法律,通不過就退學吧,省得誤己誤人!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Nicholas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7462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8, 2006 6:50 p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Nicholas »

truelovecoco 寫:講簡單就是醫生自己喜歡害醫生自己啦!!
害死別人代表自己比較厲害...罵別人診所代表自己比較清高....不是嗎?!

和養成教育有關
也和接手醫院有關
我承認20年前老師教的都是錯的
自己畢業後7,8年還一直錯
建議全聯會 各科醫學會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
Easyplayer
V1
V1
文章: 1445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7:13 p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Easyplayer »

oldlarge 寫: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7000273.shtml
李明鍾醫師被台中高分院法官認定有醫療疏失判處鉅額賠償,引起醫界反彈,甚到批評判決的法官為「恐龍法官」。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吳火川表示,本案醫師的醫療行為,經鑑定報告指出未裝置顱內壓監測器、或未再安排電腦斷層掃描檢查等,造成患者無法挽回的損傷,醫師確有醫療不足之處,與病人因車禍所造成腦部傷害後遺症,具有因果關係,判決並無不當。


他媽的沒把他生出來就不會發生這件事....
他媽的把他生出來也有因果關係....
所以該判賠他媽的三千萬~~~~

因果關係不等於相當因果關係....
做法官的不去搞清楚這些....
還有臉出來辯解~~~~

oldlarge 寫: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7000273.shtml
吳火川說,被害人陳仁傑因車禍撞擊,與醫師李明鍾、呂志明、李傳輝的過失醫療行為,均為造成陳仁傑目前嚴重腦部損害的共同原因,當然應該就陳仁傑所受全部損害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位法官是在判刑事還是判民事....
刑事一翻兩瞪眼....有罪沒罪不是零就是一....
民事侵權行為在於填補損失....
陳仁傑原本的損害是0嗎....
GCS4分....原本的損害就是3300萬了....
就算是神外100%的疏失....全部也只需補償41萬....
更何況GCS4分無疏失99%的機會也是GCS4分....
損害賠償應當是4100元....

好啦....我懂了....
原來是這個case原本會死的....家屬只損失41萬的喪葬費....
如今就回來的....家屬要負擔3341萬的贍養費用....
所以損害是3300萬....
gucci37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6476
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12, 2008 10:22 p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gucci37 »

Easyplayer 寫:
oldlarge 寫: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7000273.shtml
李明鍾醫師被台中高分院法官認定有醫療疏失判處鉅額賠償,引起醫界反彈,甚到批評判決的法官為「恐龍法官」。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吳火川表示,本案醫師的醫療行為,經鑑定報告指出未裝置顱內壓監測器、或未再安排電腦斷層掃描檢查等,造成患者無法挽回的損傷,醫師確有醫療不足之處,與病人因車禍所造成腦部傷害後遺症,具有因果關係,判決並無不當。


他媽的沒把他生出來就不會發生這件事....
他媽的把他生出來也有因果關係....
所以該判賠他媽的三千萬~~~~

因果關係不等於相當因果關係....
做法官的不去搞清楚這些....
還有臉出來辯解~~~~

oldlarge 寫: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7000273.shtml
吳火川說,被害人陳仁傑因車禍撞擊,與醫師李明鍾、呂志明、李傳輝的過失醫療行為,均為造成陳仁傑目前嚴重腦部損害的共同原因,當然應該就陳仁傑所受全部損害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位法官是在判刑事還是判民事....
刑事一翻兩瞪眼....有罪沒罪不是零就是一....
民事侵權行為在於填補損失....
陳仁傑原本的損害是0嗎....
GCS4分....原本的損害就是3300萬了....
就算是神外100%的疏失....全部也只需補償41萬....
更何況GCS4分無疏失99%的機會也是GCS4分....
損害賠償應當是4100元....

好啦....我懂了....
原來是這個case原本會死的....家屬只損失41萬的喪葬費....
如今就回來的....家屬要負擔3341萬的贍養費用....
所以損害是3300萬....

說得太好了!!!
2019-01-04 回應《告台灣同胞書》蔡英文:不接受九二共識、一國兩制
2019-01-04 蔡英文回應「告台灣同胞書」被按讚 柯P諷:一日行情
2019-01-05 諷蔡英文一日行情被噓爆 柯P:我比較務實
2019-05-14 小英強調台非挑釁 柯嗆台灣不是 只有她是
2019-05-14 蔡英文強調不是挑釁者 柯P:她當總統兩岸更安靜還緊張?
2019-05-30 蔡拒一國兩制是挑釁 柯:甚麼都不要講就好

2019-07-05 劉結一提習「告台灣同胞書」 柯P:他總是要講他該講的話 還好啦
肉咖
V2
V2
文章: 2690
註冊時間: 週一 11月 27, 2006 4:24 pm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13號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肉咖 »

Easyplayer 寫:.
陳仁傑原本的損害是0嗎....
GCS4分....原本的損害就是3300萬了....
就算是神外100%的疏失....全部也只需補償41萬....
更何況GCS4分無疏失99%的機會也是GCS4分....
損害賠償應當是4100元....

好啦....我懂了....
原來是這個case原本會死的....家屬只損失41萬的喪葬費....
如今就回來的....家屬要負擔3341萬的贍養費用....
所以損害是3300萬....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不打針 (微笑) 就是不打針 (微笑)
ASDASDA228
V1
V1
文章: 1440
註冊時間: 週六 4月 05, 2008 5:07 a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ASDASDA228 »

好個因果關係 自撞安全島 就不是因果關係
頭像
hjh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8720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hjh »

lupin 寫:這個案件,不要再說什麼醫審會,連拾荒阿婆都知道醫師是救人的不是殺人的。
選擇性引用,報復性理盲,懲罰性賠償,是自大超越理性的結果。
在台灣當醫生如果活的夠久,總有一天從救人變成殺人,念法律才能保護自己。
醫學系大一先全部念一年法律,通不過就退學吧,省得誤己誤人!

唸法律也很難救,面對恐龍法官根本防不勝防,
支持拾荒阿婆當上法官可能還比較容易辦
(無盡漩渦)
gary
主任秘書
主任秘書
文章: 10500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04, 2007 5:19 p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gary »

就算醫師有過失
不需要承擔全部的損害賠償
頭像
smallant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47067
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10, 2008 5:50 p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smallant »

Easyplayer 寫:
oldlarge 寫: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7000273.shtml
李明鍾醫師被台中高分院法官認定有醫療疏失判處鉅額賠償,引起醫界反彈,甚到批評判決的法官為「恐龍法官」。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吳火川表示,本案醫師的醫療行為,經鑑定報告指出未裝置顱內壓監測器、或未再安排電腦斷層掃描檢查等,造成患者無法挽回的損傷,醫師確有醫療不足之處,與病人因車禍所造成腦部傷害後遺症,具有因果關係,判決並無不當。


他媽的沒把他生出來就不會發生這件事....
他媽的把他生出來也有因果關係....
所以該判賠他媽的三千萬~~~~

因果關係不等於相當因果關係....
做法官的不去搞清楚這些....
還有臉出來辯解~~~~

oldlarge 寫: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7000273.shtml
吳火川說,被害人陳仁傑因車禍撞擊,與醫師李明鍾、呂志明、李傳輝的過失醫療行為,均為造成陳仁傑目前嚴重腦部損害的共同原因,當然應該就陳仁傑所受全部損害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位法官是在判刑事還是判民事....
刑事一翻兩瞪眼....有罪沒罪不是零就是一....
民事侵權行為在於填補損失....
陳仁傑原本的損害是0嗎....
GCS4分....原本的損害就是3300萬了....
就算是神外100%的疏失....全部也只需補償41萬....
更何況GCS4分無疏失99%的機會也是GCS4分....
損害賠償應當是4100元....

好啦....我懂了....
原來是這個case原本會死的....家屬只損失41萬的喪葬費....
如今就回來的....家屬要負擔3341萬的贍養費用....
所以損害是3300萬....

條理分明
可惜他們看不懂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auricle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7637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來自: 黑心島國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auricle »

廢話, 事後諸葛用100分當標準, 能及格的有幾個.
頭像
wipten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5687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30, 2006 1:17 p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wipten »

這種爛刀 就別開了吧 ... 要開的請去找法院找法官開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圖檔
gary
主任秘書
主任秘書
文章: 10500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04, 2007 5:19 p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gary »

醫師千萬不要逞強
一失手
立刻傾家盪產
頭像
hitachi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2099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06, 2010 6:28 a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hitachi »

gary 寫:醫師千萬不要逞強
一失手
立刻傾家盪產

更正一下,
沒有失手哦!!
只是病歷中某一點「爭議」,被挑到毛病哦!!

所以是:
就算醫師醫的很ok,只要病歷不ok
一樣傾家盪產 (挖鼻孔)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sbridge
V2
V2
文章: 2608
註冊時間: 週一 7月 23, 2007 3:54 p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sbridge »

開刀前想想有無三千萬


hitachi 寫:
gary 寫:醫師千萬不要逞強
一失手
立刻傾家盪產

更正一下,
沒有失手哦!!
只是病歷中某一點「爭議」,被挑到毛病哦!!

所以是:
就算醫師醫的很ok,只要病歷不ok
一樣傾家盪產 (挖鼻孔)
你是羨慕他的錢,還是他的工作
wtk
V1
V1
文章: 1009
註冊時間: 週二 10月 17, 2006 9:51 a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wtk »

侏儸紀公園裡的名言: 生命會自己找出路的
隨你法官怎麼判,
醫師自己也會找出路的
頭像
空空空
部長級
部長級
文章: 7533
註冊時間: 週五 12月 08, 2006 10:26 a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空空空 »

你知道什麼叫雞同鴨講嗎?
你明明跟他說應該往東吧,他卻認為你沒有說一定要往東,所以他認為你說往西
引用一下 mobile01 討論 230 樓的說法

Graco63 寫:學弟妹們,你們真的考慮好要進入醫學系了嗎?

有罪推定這樣寫一定會引人注意....
沒錯....當然想引人注意....如果是法界人士更好....

醫療是怎麼論過失的呢....
舉證責任倒置....由醫療方提出....
刑法要怎麼認定過失呢....

一般民事心證的程度,祇須達到證據優勢(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
不須達到明晰可信(clear and convincing proof)
更不須達到無合理可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的程度....

但是刑事不同....刑事案件因為刑法謙抑性原則....
必須達到無合理可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簡單來說....原告的舉證必須讓法官認為幾乎100%的可能才會判有罪....
這是刑法的ABC....

舉證責任倒置時....
被告需要舉證到無合理可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嗎....
如果是....
那刑法謙抑性原則不見了....
變成....
被告可以證明60%我沒有罪....但是有40%沒辦法....
因為不是100%所以就判有罪....
也就是說40%的懷疑....就是有罪....
這是很不合理也不符刑法原則....

但是在醫療....
就是如此....
所以舉證責任倒置+無合理可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的舉證強度
= 有罪推定....
這是醫療面臨的問題....
要知道....
醫療要舉出無合理可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的舉證強度有多困難....

18% VS 82%....
這是濫訴的結果....是檢座的能力問題啊~~~~
有個data....是美日台三國醫師刑事案件的比例....
很清楚....容後再補....



所以醫審會說東,法官會認為你沒說100%要往東,所以你說往西
Easyplayer
V1
V1
文章: 1445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7:13 p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Easyplayer »

hitachi 寫:
gary 寫:醫師千萬不要逞強
一失手
立刻傾家盪產

更正一下,
沒有失手哦!!
只是病歷中某一點「爭議」,被挑到毛病哦!!

所以是:
就算醫師醫的很ok,只要病歷不ok
一樣傾家盪產 (挖鼻孔)

再更正 ....
病歷(證據)也沒問題....
是法官看不懂鑑定報告....
頭像
空空空
部長級
部長級
文章: 7533
註冊時間: 週五 12月 08, 2006 10:26 a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空空空 »

法官的這種推論
自以為是完全遵照法學原則
卻與科學完全偏離

這到底是誰的問題
法匠自認沒問題
聰明的同業
自己該有了斷
頭像
lupin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1306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lupin »

很多問題都是沒有答案的
只好學大自然中的動物冬眠,用消耗最低能量的方式度過寒冬。
能存活到春天來臨的醫師才是最後的贏家,其他一切都是假的。
圖檔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頭像
truelovecoco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3814
註冊時間: 週六 6月 24, 2006 1:03 p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truelovecoco »

醫審會不要那樣寫就好啦~還嫌人家專科訓練差(那以後只有台大才能收R好嗎?)
還call in節目振振有詞~
不是醫師自己害自己是什麼?
從沒看過醫師團結過!
頭像
hjh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8720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hjh »

好奇問一下
車禍鑑定報告通常會寫出雙方肇事責任幾比幾
醫審會是不是也可以這樣寫?
不然醫師做了一百個動作然後醫審會說其中一個動作跟某本醫學書寫的不一樣
接著法官就提取這部分為證據判定有疏失而且必須賠償100%的損害
這樣不對吧
況且醫審會明明也說該病例可裝設顱內壓監測器但裝設的預後不見得增加多少
醫師承擔損害責任10%都嫌多了..... 怎麼會是三千多萬的100% ??

醫審鑑定報告如此專業,縱法官亦難以解讀,何不授權使醫審會直接明寫肇事責任比,比如損害95%為車禍本身導致,5%為醫療疏失,簡單清楚,如此一來法官沒有上下其手的機會自然也沒有被懷疑上下其手的困擾了。
(推眼鏡)
g96510083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587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25, 2009 10:15 p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g96510083 »

Does ICP monitoring make a difference in neurocritical care?
Cremer OL.
Source

University Medical Center, Department of Intensive Care, Utrecht, The Netherlands. o.l.cremer@umcutrecht.nl
Abstract

Raised intracranial pressure and low cerebral perfusion pressure are associated with ischaemia and poor outcome after brain injury. Therefore, many management protocols target these variables. However, there are no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s that have demonstrated the effectiveness of intracranial pressure-guided care in severely head-injured patients. Observational studies of such therapy have yielded inconsistent results, ranging from decreased mortality to no effect or increased morbidity or mortality. A recent cohort study supports the notion that the possible benefits of intracranial pressure monitoring after traumatic brain injury are small - if present - and would exceed a number needed for the treatment of 16. Furthermore, intracranial pressure monitoring and aggressive management of intracranial pressure and cerebral perfusion pressure have been associated with increased lengths of stay in the neurocritical care unit, conceivable costs and possibly an increased rate of complications. Against this background, there is sufficient clinical equipoise to warrant an adequately powered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 to compare intracranial pressure-guided care with supportive critical care without intracranial pressure monitoring in patients with severe traumatic brain injury. However, the realization of such a trial is likely to be problematic for a number of reasons, not least of which the firmly held biases of many clinicians.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頭像
空空空
部長級
部長級
文章: 7533
註冊時間: 週五 12月 08, 2006 10:26 a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空空空 »

billwin.tw 寫:請不要再說是醫審會的問題了

這是法界轉移焦點(攏狗相咬)的手法


請看這裡: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6998694.shtml

醫改會研究發展組長朱顯光 寫:
醫改會研究發展組長朱顯光表示,法院接到這類醫療糾紛後,通常會請衛生署醫審會提出鑑定報告,醫審會再請不同醫師針對特定個案進行鑑定,且不公布醫師的名字,公正性不容置疑。

然而,受理這些案件的法官,未必具有醫療專業背景,因此可能在家屬的主動陳述下,或是法官自己見解下,請求醫審會針對A事項進行鑑定。但醫療糾紛中的A事項,可能並非關鍵,B、C事項才是,但醫審會採「不問不答」模式,法官指明A事項就只針對A事項進行鑑定,因而容易出現專業判斷上的偏差。



至於審判長邱森樟是不是恐龍法官 ?

有人並不這麼認為。


google 到的
九十一年法官評鑑結果大公開

法官.JPG
auricle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7637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來自: 黑心島國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auricle »

truelovecoco 寫:醫審會不要那樣寫就好啦~還嫌人家專科訓練差(那以後只有台大才能收R好嗎?)
還call in節目振振有詞~
不是醫師自己害自己是什麼?
從沒看過醫師團結過!


醫審會的說法是事後諸葛,好比考試要如何拿滿分的理論值. 當事者撞樹的第一時間基本上就已經決定這場考試最高分是幾分, 也許100也許90 , 80 , 70, 60 ....都不一定,沒人知道, 醫師只能盡力求取高分. 但拿這種100分的水準來要求第一線醫師, 作為及格的標準是法官, 因為法官不懂醫療有其極限,他憑哪一點認定該病患一定能恢復到100分,並以此為基礎來判決醫師們的賠償 ?
如果整個法界都是這樣的人來處理醫糾,那醫師不一個個被捉去關才怪! (無盡漩渦)
回覆文章

回到「★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