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聖大於3歲第3胎申報衛生局時部份負擔只印出50(即使涵藥費自負額應報70)
發表於 : 週二 9月 13, 2011 4:46 pm
耀聖大於3歲第3胎申報衛生局時部份負擔只印出50(即使涵藥費自負額應報70),問工程師說部分負擔台北衛生局只補助50元(那也很怪看診要印出收據時又呈現自負額0,如依工程師所言自付額應出現20元藥品部分負擔才對?);問衛生局則說全額補助!
耀聖到底知不知道呢???????
耀聖到底知不知道呢???????
本論壇藍色會員為醫師會員;橘色會員未經認證,不一定具有醫師身份。
https://archive.doctorvoice.org/phpBB3/
https://archive.doctorvoice.org/phpBB3/viewtopic.php?t=63998
pedi 寫:可不可以請醫師公會函文
叫這些公家機構不要再欺負小診所
要給優惠就請家屬自行跟衛生局退錢
不要跟醫療院所勾勾纏啦 ~~~~
又搞這種一石兩鳥的計倆CHIASHUNL 寫:台北市衛生局簽約診所才有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