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局初步通過增列[骨科審查注意事項]第17條
發表於 : 週二 9月 01, 2009 11:36 am
骨科醫學會向健保局爭取增列[骨科審查注意事項]第17條:
骨科審查案件中,有骨骼神經肌肉相關疾病之物理治療處置,由骨科專科醫師依專業審查。
骨科審查案件中,有骨骼神經肌肉相關疾病之物理治療處置,由骨科專科醫師依專業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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