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什麼是18%優惠利率呢?
較正式的名稱為「軍公教退休金優惠存款」,
由「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制定」,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 ... e=G0380023
(原:退休公務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
從民國四十九年底開始實施,民國100年1月1日廢止。
100年1月1日起,施行「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 ... e=S0080028
2. 優惠利率是否合法?
迄今只有公務人員部分完成法制化,
軍、教仍無法源,僅是行政命令,
且退休教育人員 18%優存法源「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
目前僅達審議階段,不過卻已開始適用 18%優惠利率。
3. 哪些人可以領(享)用 18%?
銓敘部新聞稿:
退休公務人員優惠存款將自101年起實施全面期間制
http://www.mocs.gov.tw/class/news_view_ ... 1130052275
「......公務人員只有在84年7月1日退撫新制實施前的年資(舊制年資)
所領取的一次退休金及一次性公保養老給付,才能辦理優惠存款......」
再引入全面期間制,
簡單的說:
84年以前退休的公務員,當然領用18%,
84年以後退休的公務員,他84年以前的"年資",
仍然適用舊制的18%優惠存款利息,
84年以後的"年資"才適用新制,
而且適用18%優惠存款的"本金"會跟著軍公教調薪"變大"
所以只要有84年以前年資者,都可以有18%的優惠存款,
也就是說除了可以領月退俸外,可以加上18%優惠存款,
使得原本退休後比現職同等公務員的薪水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