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吹哨者條款」目的何在?
發表於 : 週五 5月 15, 2015 4:20 pm
增訂「吹哨者條款」。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他主張在醫療法中增訂「吹哨者條款」
所謂「吹哨者條款」就是「你們集團犯罪,我們要找一個破口」也就是汙點證人。
恭喜各位行政主管,將來跑法院像去「 吃午餐」,變成每天都要發生的事。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5日電)
法務部廉政署科長蔡旻峰與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專門委員劉玉菁今天贊成增訂「吹哨者條款」,鼓勵醫事人員揭露不法情事,但對立專法或分散各主管機關法令,有不同見解。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他主張在醫療法中增訂「吹哨者條款」,鼓勵醫事人員揭露不法情事;建立檢舉獎金機制;公立醫院醫師如果違法,從嚴處分,修法最重廢除醫師執照。
蔡旻峰表示,法務部已擬定公部門先行原則,公部門揭弊保護部分條款已送到行政院審議;私部門部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主管法規增訂吹哨人保護條款可行;另外,私部門揭弊保護除身分保密,人身安全、工作權保障與免除刑責等是努力方向。
蔡旻峰說,如果訂專法,整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是最大問題。
劉玉菁表示,如果公立醫院犯案要較重處分,法律上有點為難。醫療機構如果違反規定,公、私立醫院平等處分;其次,醫療法規範醫療機構,不是醫師。
她說,較傾向集中化立專法,會有一致性基準,如果分散到各主管機關,做法不一。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他主張在醫療法中增訂「吹哨者條款」
所謂「吹哨者條款」就是「你們集團犯罪,我們要找一個破口」也就是汙點證人。
恭喜各位行政主管,將來跑法院像去「 吃午餐」,變成每天都要發生的事。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5日電)
法務部廉政署科長蔡旻峰與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專門委員劉玉菁今天贊成增訂「吹哨者條款」,鼓勵醫事人員揭露不法情事,但對立專法或分散各主管機關法令,有不同見解。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他主張在醫療法中增訂「吹哨者條款」,鼓勵醫事人員揭露不法情事;建立檢舉獎金機制;公立醫院醫師如果違法,從嚴處分,修法最重廢除醫師執照。
蔡旻峰表示,法務部已擬定公部門先行原則,公部門揭弊保護部分條款已送到行政院審議;私部門部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主管法規增訂吹哨人保護條款可行;另外,私部門揭弊保護除身分保密,人身安全、工作權保障與免除刑責等是努力方向。
蔡旻峰說,如果訂專法,整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是最大問題。
劉玉菁表示,如果公立醫院犯案要較重處分,法律上有點為難。醫療機構如果違反規定,公、私立醫院平等處分;其次,醫療法規範醫療機構,不是醫師。
她說,較傾向集中化立專法,會有一致性基準,如果分散到各主管機關,做法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