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alf8121 寫:我不認為行政核刪應該取代專業核刪,甚至行政核刪也是亂源之一fatorange 寫:100%贊同用行政核刪取代99%的專業審查(保留不服核刪者 可申請專業審查)。這跟我之前提的「踩線折付」是相同意思的。DR.HSU 寫:行政核刪跟專業審查是兩回事。既然專業核刪已經不專業,便再無理由繼續常態存在。
因此必須廢除98~99%的常規抽審放大核刪。
完備的行政核刪包括件數,個別專案(簡易,中難度,高難度)數,總申請點數,平均藥費,回診率,件數成長率……同時配合同儕(科)的平均值來訂定核刪的百分比。
目標值可以訂在0.5~1%或?。行政核刪的標準得定期開會討論修訂之。以防偏離太遠。
以上述的行政核刪想法是,建立在與同儕相比,%數超過多少多少,或是說成長超過多少多少就核刪,這是齊頭式的平等
但是個別診所差異,或是專精有別,某些申報的項目自然很容易高出同儕,難道就要被核刪? 這可是他吃飯的傢伙
像南部有家診所醫師專開板機指,有家醫院專做THROID ,申報的案件,比率恐怕比醫學中心還高,難道要因此被核刪? 論壇上也有位DAK......大大的,專做外科換藥 ; 某些內科診所專門培養慢性病患,平均藥費可能高的嚇人,這些恐怕都不能用平均值來一慣做核刪
現在健保局小姐 一般權限只能直接砍申報錯誤之類的、無專業問題的部分
業績或某項目超過幾趴 健保局小姐只能送審查處理 讓專業了解是否有隱情 最後可能刪 可能不刪 但怎麼可以給健保局小姐直接砍掉的權利?!
頭殼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