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衛生署 健保局可以跟掛號費一樣
多頒佈一點特別的行政命令
要不
倫理學分加倍好了~~
看看大政府能夠蹂躪醫療產業到何種程度
(爽) (爽) (爽) (爽)
用最簡單的經濟學原理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搞一堆複雜的規則只會越弄越亂
版主: 版主006
正解gary 寫:EQ高一點
可以輕鬆解決此問題
錯 .. 這樣才能得到成意WINDOW 寫:彼此信任感已失,何必堅持原治療團隊呢?這樣對雙方都沒好處。
同意surgmania 寫:其實醫師講得如此直接了當,通常表示本人的處置到此沒有什麼可挑剔的,但你們的要求太過分,本人恕難從命,從此大家各走各的路,兩不相欠